新疆日报讯 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达521.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57%,预计2019年全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59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曦峰介绍,2019年,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组织开展了哈密到郑州特高压直流配套新能源与疆内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试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定向双边直接交易试点、兵团第一师定向双边直接交易试点、阿勒泰地区风光水火多能互补市场化交易试点及月度电量合同转让新交易品种。
2019年,自治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简化了电力用户注册流程,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质量逐年提升。
同时,自治区持续扩大新能源消纳,研究制定《2019年自治区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乌—昌—石”“奎—独—乌”区域新能源消纳利用实施方案》,全力以赴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全区新能源消纳利用率大幅提升。
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弃风、弃光电量分别为64.7亿千瓦时、10.1亿千瓦时,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54.3%、93.4%;弃风率、弃光率分别为14.4%、7.7%,同比分别下降8.6个百分点、7.5个百分点,较“十三五”初,分别下降24个百分点、23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我区新能源监测预警实现由红转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