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疫情期间,乌鲁木齐市人社部门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出台了“免减缓”缴纳社保费等便民政策。该项政策出台后,乌鲁木齐市将有37.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和5.6万家企业可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5.5万家企业可享受免缴社保费政策,惠及72.4万名职工。
具体为:乌市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进行差额返还;同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企业没有复工,但我们可以继续享受社保缓缴的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经营信心。”近日,乌鲁木齐海大酒店行政人事部主管任莹莹说。
针对乌鲁木齐市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继续缴纳;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
疫情期间如何缓缴社保,是目前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确有困难的个人可以申请缓缴,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者关注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不往银行卡里存钱的方式,因为社保费是银行自动代扣,如果未办理暂停缴费,卡里的余款就会被自动扣除。企业缓缴,也是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
(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