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6月1日电(记者朱国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5月31日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以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第67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还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此前,江苏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力争达到13.5%;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要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这一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