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领域电子文件归档要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啦!听听专家们怎么说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孙广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解决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各方普遍好评。
受访专家认为,《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有效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公共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对接和融入数字政府总体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顶层设计 提供制度规范保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办理时,形成了大量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但因法律效力和管理细则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标准执行及系统建设不统一等问题,造成各地各部门在使用上有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广泛应用。
《办法》就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从形成办理到归档管理全流程电子化,在机制和流程上提出明确要求,将有力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张军认为,《办法》突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明确由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办公厅对全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规定了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和各级档案馆各自的具体权责,构建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在制度层面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
在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朱诚看来,《办法》聚焦全流程管理,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归档整理、归档格式及时间等均作出明确要求,对归档方式、移交接收等提供了一般模式和兜底模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山东省档案馆馆长李世华认为,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是一项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各级档案主体单位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特别是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归档主体责任,同一事项涉及联合办理多个参与部门的职责,积极发挥各主体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互联互通 全流程管理
《办法》要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支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全流程管理。
辽宁省档案馆馆长田富祥认为,《办法》将有力推动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各自为政、业务系统五花八门、政务服务数据成为孤岛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打通堵点、畅通渠道、统一路径,使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顺畅接收政务服务类电子文件,打破制约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瓶颈。
中山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陈永生认为,《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及单套制的发展,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为符合要求的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提供了直接的制度支撑,真正打通一体化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陆伟认为,档案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的业务指导,并通过与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合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办理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进电子数据的协同共享和信息系统的集约建设,提升电子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共享服务能力。
《办法》要求,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可以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在田富祥看来,《办法》打破了纸质档案效力唯一性的传统思维模式,将电子档案的应用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对政务服务事项的高效办结、电子档案的广泛应用起到推动作用。
陈永生说,以办件为单位进行归档整理,建立了档案资源的事项关联,最大程度维护了电子文件的原貌,保障了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的原始联系与齐全完整。
强化落实到位 服务企业群众
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已成为政府治理、社会发展的重要记录,是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有力见证,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要求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体是政务服务机构,落实在机关档案部门,关键是建设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面向机关各类型归档电子文件的综合管理系统,政务服务类电子文件是其中一种。可在现有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根据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扩展,避免重复建设。
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副院长牛力看来,为切实将《办法》十八条落到实处,应从横向纵向二维着力:一手抓落实,横向打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协同工作合力;一手抓应用,纵向贯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机制,加强全流程机制保障,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孙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