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重点难点在“三农”。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数字乡村建设是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也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在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入实施,推动农村民生改善、农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面临诸多现实挑战,要着力从完善数字农业生产体系、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丰富农民数字文化生活等方面下功夫,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拓宽“数字红利”惠农渠道,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程。
首先,完善数字农业生产体系,促进产业富农提质增效。农业数字基础设施不完备、数字技术应用不充分、数字农业产业链不完整等是制约富农兴农的重要因素。一是完善农业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智能装备支撑,促进农业机械化向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以农业智能化软硬件水平的提升增强富农兴农的基础能力。二是健全农业数字技术推广体系。强化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示范,扩大农业主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增强数字技术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分析、设计和控制能力,推动基于数字技术的农业生产流程再造,增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在农业产能和效益提升中的作用。三是延伸数字农业产业链条。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长尾效应,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手段链接农业上下游相关产业,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直播电商等多元化“数商兴农”新业态,不断拓宽农特产品营销渠道,带动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升级增值。四是激发农业数据要素发展活力。深入实施“数据要素×现代农业”行动,提升农业数据获取和共享水平。利用数字技术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以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促进农民收入水平提升。
其次,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强化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保障。数字治理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一是推进基层党组织数字化建设。筑牢乡村基层党组织“党建+数据+网格”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实施智能化特色党群服务项目,把党的基层组织、党群服务延伸到所有网格内,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和终端开发。聚焦乡村治理堵点痛点难点,打造包括智慧党建、便民服务、“雪亮工程”、综合治理等在内的一体化数字平台,因地制宜开发适宜乡村特点的智能终端和管用实用好用的多跨应用场景,强化已建成数字治理平台和应用场景之间在数据、技术、标准、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联动融通,以乡村治理线上线下双轮驱动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公共服务基础。三是丰富“三治”融合数字治理形态。运用数字技术优化自治、法治、德治流程,疏通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堵点,拓展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渠道和场域,更好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凝聚起村民投入村庄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四是建立“省—市—县—乡”互联互通、共建共治数据资源体系,促进各类数据资源关联比对、归集应用和开放共享,破除乡村数据重复采集、多头管理、难以共享和综合利用等“信息孤岛”和数字形式主义,通过数据要素“一网融合”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形成乡村治理数据创新应用的全治理链,以治理新格局的构建激发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新动能。
最后,丰富农民数字文化生活,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农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是推动数字乡村内生发展和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要从数字人才培育、数字服务升级、数字文化发展等方面着手,丰富农民的数字文化生活。一是完善农民数字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培育乡村“数字新能人”,多渠道开展面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数字素养、操作技能和数字安全意识培训,加大对老弱病残弱势群体使用数字技术的精准帮扶,降低农民群众接触数字技术的难度,着力消弭城乡数字素养鸿沟,促进城乡数字发展机会均等。二是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供给与消费品供给深度融合。加大农村数字消费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短板,扩大线上小额消费贷款和电商贷款在农村的覆盖力度,降低农民个人和家庭面临的不确定性,激发农民数字消费潜力,提升农民数字消费水平。三是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文化。推动城市优质数字文化资源下沉,增加数字文化产品和形态多元化供给,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保护传承,以数字文艺作品孵化和文创产品开发打造乡村数字文化IP,构建乡村全面振兴文旅融合新业态,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