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时政要闻 | 工作动态 | 信息专报 | 信息纵览 | 预测分析 | 外网应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对2022年度第二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公示

      来源: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2023/08/16 11:02:54  

 

根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联合审查,现对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810日—2023824日。

公示期间,企业对不良行为公示结果有异议,可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当地发展改革委提交《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810

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名单

上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下一条: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关闭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中心
电    话:0991-2819829 0991-2817997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9   新ICP备12001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