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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2023/12/27 09:5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5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徐敏,电话:09912810902(传真)

邮箱:n-jc@xjdrc.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1226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上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喀什地区伽师县新疆枫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4条生产线通过验收的公示
下一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问题及优化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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