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加快构建职责明晰、精准高效的电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充分征求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及电力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3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日19:30时前,通过来电、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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