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津市市委巡察机构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信息化+”的巡察方式为重要抓手,着力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1322个、线索162条,立案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49人,清缴资金64万余元。
扩宽数据信息源,为发现问题装上“导航”。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分别向公检法、信访、财政审计、扶贫移民开发局等有关部门收集被巡察党组织的相关信息;同时,建立被巡察单位基本信息、财政收支项目台账、民生项目台账等数据库,以开列“清单化”方式推动政治巡察任务“有形化”,为巡察组进驻后精准发现问题、厘清路线找准靶心。
比对大数据信息,为深挖问题安上“显微镜”。巡察组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将有关数据进行排列。通过比对,让问题无处遁形。在查看被巡察单位财务资料时,通过利用大数据比对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资金使用不规范、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方面问题,在短时间内抓住“重点事”“重点经手人”,并联系到“重点人”,形成了“让组员少跑路,数据多跑腿”的工作格局。
梳理巡察数据库,为跟踪问题安上“加速器”。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数据“管家”作用。巡察后期由各巡察组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录入到管理系统,并交由巡察办专人负责,方便对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深入了解、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确保发现问题线索快速分类、快速查找、快速统计。“下一步,还将持续在创新巡察方式,打造亮点工作上发力,不断释放巡察效能,扎实推进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津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王梓宁)